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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ml模版暑期將至 年幼的孩子是“玩”還是“學”?
暑期將至,面對傢裡的學齡前幼兒,你主張孩子“玩為主”還是“學為主”?有傢長認為,現在競爭激烈,讓孩子趁機充充電,早學、多學一點,不能“玩物喪志”;有傢長則認為,孩子不需要學什麼,等到來日上學讓老師教就好。

不久前的全國學前教育宣傳月,將主題確定為“遊戲——點亮快樂童年”。“要引導社會充分認識遊戲是幼兒的天性,是幼兒特有的生活和學習方式,也是幼兒的基本權利。”教育部黨組成台中商標申請流程員鄭富芝指出。

玩是孩子特有學習方式

6月底,在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附近的一傢少兒英台灣申請商標語培訓機構,王女士給剛滿4歲的兒子報瞭名,“與其讓孩子在傢裡瞎玩,不如學學英語。”王女士告訴記者,盡管一節課要100元,但隻要孩子能學到東西,比什麼都重要。

在很多傢長看來,放任孩子“瞎玩”純屬浪費時間,除瞭帶來一點當下的快樂,對未來發展沒有意義。然而,事實真的如此嗎?

“傢長的這種態度,讓我們往往忽略觀察被稱為‘玩’的那些活動本身。”南京師范大學學前教育系副教授郭良菁舉例說,比如玩的主題,涉及的事物或環境,孩子跟哪些人打交道,怎樣觀察他人、搞清不熟悉的玩法和事物,回應碰到的問題和沖突等。

沒有一種“玩”毫無意義。華東師范大學學前教育系主任華愛華說,比如“過傢傢”,孩子會構思社會生活事件腳本;比如用積木搭樓梯,孩子會不自覺用到遞增、遞減的數學方法;比如棋牌、運動類遊戲,暗含規則意識和合作能力……無論是哪類遊戲,都存在幼兒對事物的探究。對學齡前兒童來說,玩就是學,學就是玩,玩是孩子特有的學習方式。

其實,2016年1月施行的《幼兒園工作規程》就明確指出,幼兒園要“以遊戲為基本活動”;教育部印發的《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》、國務院印發的《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》中,都一再強調瞭堅持“以遊戲為基本活動”;《3—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》更是特別指出,要“珍視遊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”。

采訪中,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首席教育專傢、“知心姐姐”盧勤講述瞭這樣一個故事:一對“神童”的父母來找我,“我們的兒子4歲半上小學,19歲拿到博士學位。可現在他畢業在傢,天天什麼事都不幹,這是怎麼回事?”我對他們說:“你兒子想玩時,你們不讓他玩,如今他學位是拿到瞭,可童年的缺少讓他隻想玩瞭。”

歸根結底,讓孩子玩好,不僅是對孩子認知習慣、生活和學習方式的順應,更是對孩子成長規律的尊重。“神童”的悲劇,正是沒有“把成人當作成人,把孩子當作孩子”,盧梭的話至今仍有啟示意義:“大自然希望兒童在成人之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,否則我們將造就一批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龍鐘的兒童。”

遊戲中的學習更可台中註冊商標費用持續

“媽媽,你來當病人,我來當牙醫。”3歲女孩欣欣,最喜歡“過傢傢”。她請媽媽張開嘴,用玩具牙鏡檢查牙齒,並用棉棒“塗氟”。欣欣還喜歡扮演交警、廚師和老師,她惟妙惟肖地模仿指揮交通、炒菜做飯、給小朋友上課,樂此不疲。不自覺中,“過傢傢”不但讓欣欣懂得瞭職業劃分,還學會瞭以不同身份和人交流。

“學齡前階段是人一生中發展速度最快的時期,也是人身心各方面素質發展最重要的奠基階段。傢長和幼兒園應當創造充足的機會和條件,鼓勵和支持孩子在遊戲中學習,在快樂中成長。”鄭富芝強調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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